加拿大永久居民去美國須額外付250美元簽證費
美國川普(特朗普)政府新頒布的《大而美法案》(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)規定,持非移民簽證的旅客須支付250美元「簽證誠信費」才能入境美國,實施日期尚未公布。該法案旨在加強邊境安全,為國土安全部、移民及海關執法局(ICE)、拘留中心及邊境牆建設提供資金。
簽證誠信費適用於所有持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,費用目前定為250美元,未來可能隨通脹調整。加拿大公民大多可免簽證入境美國停留6個月,無需支付此費用,但加拿大永久居民因需非移民簽證,必須繳納該費用。據《今日美國》報導,此費用將支持美國簽證政策及邊境安全的執法與行政工作。
費用退還機制
簽證誠信費不可減免,但若持非移民簽證者遵守簽證條件,未超期停留且在簽證到期後5天內離境,可申請退款。若其身分延長或轉為合法永久居民,亦可獲退款。美國休士頓移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史蒂文·布朗(Steven Brown)表示,此退款機制將費用視為「可退還保證金」,旨在獎勵遵守移民法規者。
美國移民委員會專案與戰略總經理豪爾赫·洛韋里(Jorge Loweree)指出,250美元額外費用可能大幅減少願意赴美旅行的外國遊客數量。他提到,美國國務院每月發放數十萬簽證及許可,費用增加或影響旅遊意願。
美國旅遊協會主席傑夫·弗里曼(Geoff Freeman)批評此費用「愚蠢」,稱其如同對國際旅遊支出的「徵稅」,無助於提升旅遊體驗,反而在遊客已擔憂品質與成本時削弱來美意願。《福布斯》報導亦指出,任何增加訪美難度或成本的政策,都可能阻礙大量遊客到訪。
儘管《大而美法案》已成為法律,具體實施時間及細節尚未明確。除簽證誠信費外,法案還包含其它收費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