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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住民申辦永居權遭拖延? 移民署:99.6%四個月內完成

有律師投書媒體,新移民申辦永久居留權,遭到部分移民官不當拖延審理。移民署今天(12日)強調,自2014年修法放寬規定後,永居權申請案已大幅成長約2倍,且其中99.6%案件均依法於4個月內完成審查,並嚴正澄清絕無刻意拖延。

律師林日春12日投書《風傳媒》指出,一位泰籍丈夫與台灣妻子結婚20多年,泰籍丈夫因工作原因住在桃園,妻子退休後住在嘉義市。泰籍丈夫今年5月向移民署申請永久居留,苦等2個月卻被駁回。後來透過行政救濟獲得內政部撤銷原處分,要重新審查居留權。林日春質疑,部分移民官常以違法不當手段,拖延新移民申辦永久居留的審理時間。可能原因是只要審理時間拖到一般居留證的效期過期,就可直接將新移民趕走;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為了多收一點規費。

移民署12日接受《央廣》訪問時表示,自2014年修法放寬規定後,永居權申請案已成長約2倍,絕無刻意延宕情事。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黃齡玉說:『(原音)有關民眾投書稱移民官以不當手段拖延申辦永久居留一事,本署嚴正澄清絕無此事,外籍配偶在申請永久居留期間,只要事由仍在,都可以辦理展期。另外,如申請永久居留未獲許可,本署也會將申請費用退還,不會多收申請人規費。』

移民署強調,實務上的確有少數案件因婚姻有疑慮,長期未與國人配偶共同居住,為確認其婚姻真實性,都會依規定辦理訪查,必要時要求夫妻雙方到專勤隊面談,也會依申請人需要提供通譯服務。以律師投書提到的個案為例,移民署曾8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面談,當事人不接電話、以疫情影響及不同意其配偶申請永久居留等因素拒未到場,也會影響案件審查的時間。